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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本级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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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3月25日至6月29日,采用大数据分析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本级84家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场重点审计了10家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下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2019年度,84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收入总计711276.93万元,预算支出总计653371.77万元,预算执行率91.9%,年末结转结余57905.16万元,“三公经费”预算3974.88万元、决算支出2257.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84家一级预算单位和部分下属单位,坚持勤俭“过紧日子”原则,严格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 算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法公开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但本次审计也发现,部分单位在预算收支、资金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提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6家单位未及时上缴利息收入等非税收入共计341.97万元。25家单位5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17家单位公务支出不合规,存在超标准列支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租赁费超预算、在非定点单位维修车辆等问题。 (二)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家单位净结余及结转两年以上资金共1144.90万元未上缴财政。39家单位往来款挂账三年以上未清理,涉及金额4453.23万元。 (三)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 10家单位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共1175.83万元。 (四)其他问题。 编外用工管理存在用工数超编、费用超标准等问题。部分办公房产应移交未移交、部分房产处于闲置状态。职业技能提升政策落实不够到位,存在转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费等问题。2家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任务推进不够到位。 三、审计整改情况 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对照审计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各被审计单位自行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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