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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0-11-2010: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结合2020年浙江省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工作要求,2020年1至4月,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临海市2018至2019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18至2019年,临海市制定出台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2018-2022年)》《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2018-2022年)》等系列举措,明确了乡村振兴的目标和路径,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的实施,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粮食和生猪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等方面资金40423.72万元,涉及261个项目。

本次审计重点抽查涉农专项资金9624.64万元(占23.81%),涉及78个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临海市人民政府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高标准农田建设不到位。

1.临海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投入主要集中在灌排设施、田间道路等硬件基础设施,土壤改良投入不到位;部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涉及地块数量多、面积小且分散。

2.部分拟认定为高标准农田的土地整治项目在耕作层厚度、有机质含量、PH值、灌溉保证率等方面未达到高标准农田的耕地质量要求。

3.截至2020年3月底, 2017年立项的2个高标准农田项目0.57万亩仍未完工。

(二)粮食和生猪生产保障方面管理不到位。

1.农户违规代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抽查发现,2018至2019年临海市有4个镇的39个村通过39位农户个人账户代领村集体土地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2.86万元。

2.规模种粮补贴面积核查不到位,对部分乡镇种粮面积的抽查面不够、抽查量不足。

3.部分畜禽养殖场建设工程未按设计施工,造成投资额虚高。牧康湖羊生态养殖场建设项目和华法养殖场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建设项目未按实际用材结算,多计费用2.05万元。

(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理不到位。

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验收、移交工作进展迟缓。2014至2017年期间,临海市先后在767个村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截至2019年底,仍有34个村的项目未完工。已建设完工项目中,630个村完成现场综合验收,仅200个村办理移交手续。

2.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未正常运维。东塍镇、括苍镇部分终端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对污水处理设施终端进行运维,导致个别村出现污水处理终端设备损坏、电线断裂、污水溢流问题。

3.部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利用率低。一是农村生活垃圾“三化”处理中心实际处理量远低于设计标准;二是个别太阳能沤肥房利用率低,且存在使用不规范现象。

(四)农村饮用水工程运行管理不到位,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偏低。

截至2020年3月底,临海市7家镇级水厂5家未进行水质检测,单村(联村)水站均未进行水质检测。《水质监测结果报告》(临疾控﹝2019﹞48号)显示临海市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76.8%,其中单村(联村)水站合格率仅为16.7%。

(五)薄弱村可持续发展动能不足。

集体经济薄弱村对财政补助收入的依赖性较强,经营性收入缺乏可持续性,部分村一次性收入占比过高。行政村规模调整后,薄弱村集体经济增收不明显。

三、审计整改情况

台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临海市人民政府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整改,相关部门出台了整改制度文件,建立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智能化管理平台体系,全面推行了种粮补贴图斑管理,进一步加强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临海市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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