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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0-11-2509:4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7月7日至8月17日,台州市审计局对中共三门县委宣传部(以下简称三门县委宣传部)2017至2019年度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三门县委宣传部是三门县委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部门,设有5个职能科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三门县委宣传部2017年初经费结余14.08万元,2017至2019年收入4816.83万元,支出4824.05万元,2019年末结转结余6.8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三门县委宣传部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推动部门和乡镇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县级融媒体中心融合,推进三门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擦亮“鲜甜三门”城市品牌,有力提升了三门对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但审计也发现,三门县委宣传部还存在部务会议事规则不够细化、广告宣传合同签订不规范等仍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门县委宣传部2019年修订的《部务会议事规则》未明确重大经济事项的上会标准;未将部门预算编制作为重大经济事项列入部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

(二)2016至2018年,未按规定对部分广告宣传制作项目组织验收。

(三)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存在建设项目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

(四)4.13万元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五)三门县文明单位协会2017至2019年未实质性开展活动。

三、审计整改情况

三门县委宣传部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和审计建议的落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修订了《部务会议事规则》《基层宣传文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规范了广告宣传合同制作类采购程序。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三门县委宣传部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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