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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总工会审计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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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8至9月,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总工会(以下简称市总工会)2017至2019年度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市总工会内设职能部门6个,下属事业单位4家,主管协会2家。2017年初经费结余3675.07万元,2017至2019年经费收入14040.07万元,经费支出10233.05万元,2019年末结余10623.37万元(其中挂列经费结转3141.2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总工会围绕市委和省总工会中心工作,聚焦服务职工主业主责,推动全市工会事业科学发展。但审计也发现,市总工会仍存在个别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够规范、采购管理不够严格、内审监督职责履行不够到位等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7至2020年,市总工会在无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回拨有关单位工会经费68.2万元。 (二)2018年9月,市总工会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支付宣传册印刷费3.3万元。 (三)2019年4月,市总工会未进行公开招标,直接指定职工普惠活动服务供应商,支付费用19.56万元。 (四)2018至2019年,市总工会部分工程招标控制价未经经审会审核;2017至2020年,市总工会部分建设项目未经审计即支付工程款;2018年12月,市总工会未经经审会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即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增加固定资产33.01万元。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总工会高度重视,逐项落实审计整改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总工会自行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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