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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开展情况专项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0-07-3111:2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关于统筹做好2019年全省东西部扶贫协作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浙审农〔2019〕62号)的要求,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台州市东西部2018至2019年度扶贫协作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重点审计了台州市结对帮扶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情况,结对帮扶松潘县、茂县、旺苍县、苍溪县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台州市9个县(市、区)结对帮扶四川省4个市(州)中的7个县(市、区),分别为阿坝州的松潘县、茂县,乐山市峨边县,广元市的朝天区、旺苍县、苍溪县,南充市的阆中市。根据浙江省对口帮扶四川2018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台州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76个,帮扶资金22480万元,其中台州市承担12850万元,省财政承担9630万元。

重点抽查松潘县、茂县、旺苍县、苍溪县:四地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41个,帮扶资金13090万元;四地2019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项目63个,帮扶资金15540万元。截至2019年9月底,2018年项目中已完工39个,2个项目尚在实施中,累计支出帮扶资金12204.37万元;2019年项目中已完工31个,32个项目尚在实施中,累计支出帮扶资金6670.1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台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东西部扶贫协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项目扶贫、产业合作、人才交流、劳务协作及携手奔小康等方面,积极开展四川省结对帮扶地区扶贫协作工作,成效明显。2018年台州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在全省考核中获得“较好”等次,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台州市扶贫协作指标完成情况位列全省第四。

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部分地区资金筹措不够及时、结余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等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未按期上缴帮扶资金。

2018年,台州市本级、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玉环市财政部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帮扶资金上缴省财政厅;2019年,临海市、三门县财政部门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帮扶资金上缴省财政厅。

(二)以前年度对口支援项目存在的问题。

松潘县青云乡卫生院建设项目为2016年对口援建项目,2017年项目完工后因缺少附属设施未投入使用。2019年7月该院附属工程作为帮扶项目立项启动,同年12月基本完成施工。松潘县镇江关乡沙坝寺桥建设项目为2016年对口援建项目,2017年9月开工后推进缓慢,到2019年12月基本完成施工。

另外,还存在旺苍县2018年车厘子产业发展项目已实施完成,仍有少量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安排;苍溪县2018、2019年项目招标后均有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安排;松潘县、茂县个别项目建设用地手续不完善等问题。

三、审计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台州市对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前方挂职干部积极落实审计整改,压实帮扶工作任务,提升东西部扶贫协作成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台州市对口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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