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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委党校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0-08-2817: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9年10月11日至11月29日,台州市审计局对中共台州市委党校(以下简称市委党校)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2016至2018年度,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市委党校是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的专门学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职能处室17个。市委党校2016年初结转结余110.38万元,2016至2018年收入8663.99万元,支出8751.38万元,2018年12月调减年初结转结余22.99万元,2018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党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不断完善教学、办公、生活配套设施,优化党校服务保障水平,为全市干部培训提供有力保障。但审计也发现,市委党校存在党委

会议事规则不够细化、部分货物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仍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委党校2014年制定的《校党委会议事规则》未明确重大经济事项的上会标准;《进修培训暂行规定》未及时修订。

(二)2016至2018年,存在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现象。

(三)2016年宾馆客房购买27万元用品未向财政部门办理有关政府采购手续;2016年至2018年363.09万元食堂物资未公开招标采购。

(四)盘亏及报废资产共15.41万元未及时处理、1.38万元办公资产闲置。

三、审计整改情况

市委党校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所反映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修订出台《校党委会议事规则》《进修培训规定(试用)》等多项制度;并规范公务接待支出、健全政府采购手续、对盘亏和报废资产进行处理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委党校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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