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关怀版 | ||
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一期及配套 工程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10月25日至12月6日, 对台州市妇女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市妇儿医院”) 一期及配套工程的基本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概况。 2013年6月,市妇儿医院(一期) 立项完成。2014年10月31日,市妇儿医院初步设计同时获得批复,项目总概算合计约2.8亿元。2016年11月8日,市妇儿医院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可研报告获得批复,项目总概算约3.31亿元。项目合计总概算6.11亿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市妇儿医院(一期)工程选址于台州市高等教育区块内的葭沚街道前进村,一期建设用地80亩,建筑面积53500㎡。市妇儿医院(一期)工程项目业主单位为市卫健委,代建单位为市社发集团下属子公司市社发工程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歌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浙江东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收支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市妇儿医院一期及配套工程项目累计收到财政拨款38869.17万元。累计基本建设支出37077.22万元,结余资金1791.95万元。 (三)项目建设进度。 市妇儿医院(一期)工程于2015年11月30日开工,2016年10月11日主楼结顶, 2019年1月17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卫健委、市社发工程公司、市妇儿医院在实施过程中能够遵守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招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等, 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在项目前期、工程建设管理、设备采购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存在边设计边施工。 2、施工总承包单位擅自更换关键岗位人员。 3、设备采购调研人员违背承诺参与评标。 4、市妇儿医院未建立医疗设备采购制度。 四、审计整改情况 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卫健委、市社发工程公司、市妇儿医院已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整改,出台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卫健委、市社发工程公司、市妇儿医院自行向社会公告。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