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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发布日期: 2021-11-1514:2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2020年6月至8月,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台州市朱溪水库工程、台州市洪家场浦强排工程、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外排工程、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温岭市南排工程、仙居县盂溪水库工程和三门县东屏水库工程等项目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截至2020年6月底,台州市朱溪水库工程、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工程、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二期外排工程、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工程(一期)、温岭市南排工程、仙居县盂溪水库工程和三门县东屏水库工程等7个项目已开工建设,计划总投资112.23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44.58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主动科学谋划,统筹工程要素保障,积极推进我市“十三五”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程相关实施单位积极落实项目建设任务,重视项目工程进度和建设质量,为有效提高我市防洪排涝能力和统筹水资源保障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工程质量管理存在问题。2个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3个工程的施工、监理等单位人员存在未按合同约定到岗。

2.合同管理方面存在问题。部分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部分标段合同工期滞后。

3.工程造价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多付工程款25.52万元,应扣未扣工程款25.30万元。

4.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部分工程石料管理不到位,部分标段施工单位工地建设未达标准,施工现场环保措施不到位。

5.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部分项目施工许可证在开工后办理。

(二)项目资金筹集和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支付结算审核把关不严。一是移民补偿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项目补偿款以现金方式发放,未附支付台账;二是多支付补偿款,违规安置宅基以及生产用地;三是应退未退石料补偿款。

2.项目建设进度与融资计划不协同。

(三)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仙居县2010年至2019年底完工27个水利项目,仅11个完成竣工决算;临海市2015年1月至2020年6月完工107个水利项目,仅68个完成竣工决算。

三、审计整改情况

台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临海市人民政府、温岭市人民政府、仙居县人民政府、三门县人民政府、台州市朱溪水库开发有限公司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整改,相关部门出台了整改制度文件,全市开展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大检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临海市人民政府、温岭市人民政府、仙居县人民政府、三门县人民政府、台州市朱溪水库开发有限公司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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