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关怀版 | ||
台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月至6月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49.73亿元,支出总计149.7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9.35亿元,支出总计179.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1亿元,支出总计1.0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32.28亿元,支出总计181.36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市财政局积极应对收支压力,在确保地方财政稳定运行的同时,有力保障了重大政策和项目落地, 但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对部门预算执行监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规范性和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管理不规范;转移支付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结转资金未按要求细化编入部门预算草案;项目库管理不够精细。 (二)财政预算收入统筹方面存在的问题。非税收入清缴管理不到位;部分部门和单位收入未纳入统筹管理;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 (三)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增加未作预算调整;预算指标调剂或调整管控不够严;部分预算项目执行率偏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控制存在薄弱环节;绩效目标统领作用未有效发挥。 (四)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部分债券项目存在推进慢,资金使用不及时等情况。 (五)政府财务报告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主体范围不完整;国有资产登记核算不规范,影响政府财务报告的准确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披露公共基础设施信息不够。 (六)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政府债务相关事项披露不够细化。 (七)部门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部门银行账户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单位现金预支款业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收入业务内控不健全;部分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够到位。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等方面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出台了3项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开展结余资金和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清退涉企保证金。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台州市财政局自行向社会公告。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