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
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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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中心、台州市信保基金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2021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2月19日起,对你单位台州市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营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台州市审计局 2021年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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