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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3-1114: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0年9月至10月,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2019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2019年,黄岩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2.87亿元,支出总计92.8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4.62亿元,支出总计54.6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0.26亿元,支出总计0.26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37.02亿元,支出总计49.3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黄岩区在落实财政政策措施、稳定财政收支、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但在预决算管理、财政资金管理、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风险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升。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预决算管理存在的问题。财政预算批复不及时;部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分解下达;部分非税收入未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预备费安排支出超范围;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二)财政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公款存放管理不够严格;财政专户清理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暂付性款项清理管控不严;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

(三)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存在的问题。“永宁江闸强排工程和北排工程”项目推进缓慢,补助资金闲置;部分专项债券资金项目进度缓慢,影响资金使用效率;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执行进度缓慢。

(四)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黄岩区政府产业基金(母基金)设立不规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当地企业扶持力度不够;应急转贷基金运营效率不高。

(五)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专项补助资金;向民办学校收取办学风险准备金;土地资源要素配置管理效率有待提高。

(六)其他问题。部分国有企业资金及账户管理不规范;个别项目征地补偿政策执行不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立项管理不科学。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政府预算管理、规范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黄岩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出台了4项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开展结余资金和财政专户清理工作,组织追缴财政资金、清退涉企保证金。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黄岩区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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