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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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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20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一年来,全市审计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工作主线,紧扣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聚焦“六个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公共财政可持续发展、清廉台州建设和增进民生福祉,聚合审计目标,统筹审计资源,提升审计效率,查真相、说实话、报实情、谋实效,努力当好经济发展的“推动者”、深化改革的“促进派”、公共资金的“守护者”、民生发展的“护航员”、廉政建设的“监督员”,为台州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171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133份,查处违规金额11.25亿元,应上缴财政金额1.27亿元,避免和挽回损失金额2.91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186项,提出建议被采纳527条。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部门围绕“稳增长、促发展、保民生、防风险、建机制”,从严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运行管理情况总体稳健良好,全市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绩,实现了“两手硬、两战赢”。 ——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压减一般性支出26.62亿元,高标准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促进财政资源向重点领域集聚;深入实施“五减”专项行动,累计减免税费281.26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争取中央“两直”资金41.76亿元,惠及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13万家。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突破年活动,“10+N”指标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 ——打好三大攻坚战,实现“两战两赢”。全市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和援建资金7.15亿元,脱贫攻坚“三个清零”任务全面完成;安排生态环保、五水共治及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2.1亿元,加快推进美丽台州建设;积极整合资源资产、盘活财政资金,稳妥化解隐性债务。落实防控经费6.91亿元,主动打赢疫情阻击战;争取一般债券46亿元、专项债券167亿元,有力保障扩大有效投资。 ——加大公共投入,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力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全市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74.6%。全力稳定就业大局,全市安排以工代训补贴3.79亿元;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810元/人•月;推动公共事业发展,安排教育发展专项资金4.26亿元,创成省教育基本现代化市;支持城乡统筹发展,安排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11.01亿元,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 一、聚焦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审计,助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一)市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和相关预算单位认真贯彻财政政策,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主动应对收支压力,积极开源节流,财政稳定运行,重大政策和项目有效落地。对审计指出的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细化等问题,市财政局已进行了调整。审计发现的其他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管理不够规范、执行不够严格。一是财政部门未按要求编制三年滚动财政规划,重大支出政策未先调整财政规划,直接安排预算。二是重复安排物业管理费1557.15万元。三是预算指标调剂管控不严,执行过程中预算科目间调剂14.57亿元,占批复部门预算数的6.5%。 2.收入预算管理不够精细。一是非税票款清算不及时,6家收缴代理银行挂账非税收入一个月以上的有13481.29万元,影响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60家单位及财政专户7466.45万元存量资金未清理盘活。 3.转移支付管理不够规范。一是通过部门预算直接拨付至“三区”转移支付资金17643.36万元。二是因资金拨付下达机制不完善,长潭水库生态补偿资金滞留财政代管账户1359.88万元。 4.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部分政府债券项目推进慢,2020年一季度市本级新增债券项目中,9个项目涉及资金3.97亿元,截至2020年10月底支付率不到10%。 5.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一是16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未纳入政府财务报告编报范围。二是40处房产未评估未纳入,市财政注资到1家国企的20亿元未作政府股权投资反映,影响政府财务报告的准确完整。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采用“线上线下”协同方式,审计了市本级84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核查了4个部门和所属单位、2家临时机构。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较好地坚持过“紧日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不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执行不够到位。一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形成资金沉淀。2020年,40家单位78个年初预算项目涉及资金1.72亿元、8家单位9个追加预算项目涉及资金0.13亿元、10家单位16个结转预算项目涉及资金0.15亿元,当年均未产生支出;38家单位54个上级项目涉及资金1.74亿元未产生支出;1家单位涉及资金0.39亿元滞留在代建公司近一年。二是10家单位年底突击充值公务用车加油卡89.33万元。 2.往来款清理不够及时。30家单位挂账个人借款164.46万元未清收,18家单位6274.12万元往来款未查明资金性质和具体用途,36家单位5026.65万元往来款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3.内部控制不够健全。一是并家未并账。因机构改革被撤并的5家单位19个银行账户6508.66万元资金,以及其他资产和负债一直没有并入新单位。二是1家单位财务核算不及时,截至2021年3月底6个银行账户的实际数与账面数相差351.48万元。三是1家单位2017年至2021年7月期间,应收未收、应开票未开票检测费收入1798.64万元。四是3家单位现金预支业务管理粗放。 (三)国有资产监管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属国有企业亟需进一步深化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防范债务风险,加快推进政府企业向市场企业转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融资计划与投资计划不匹配。大额负债与大额存款并存,2020年3月底8家集团公司账户资金余额共计98.99亿元,其中24.51亿元间歇资金存放利率低于年化1.495%。 2.投资和资产安全管控有漏洞。未建立健全投资监管联动机制,全过程监督有短板。1家国企对外收购把关不严,造成大额资产或有损失。1家国企财产保护基本控制不健全,资产安全管控责任没有真正落实。 3.市场化薪酬分配制度未有效建立。国企人均薪酬未与企业经济总量、经济效益、人均劳动生产率挂钩,更多体现的是按级别和工龄分配。5家国企在本级利润和有效投资下降情况下,人均薪酬只增不降。 二、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审计目标贯穿所有审计项目,通过揭示突出问题,剖析产生根源,推动完善政策制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助力提升区域竞争力。 (一)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对市本级、9个县(市、区)的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政策要求,直达资金下达分配及使用情况总体严格规范,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特别是在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即审即改了以下问题: 1.补助发放不够及时、对象不够精准。4个县(市、区)共向30家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补助22.6万元,5个县(市、区)有602家对象未及时或足额享受补助343.6万元。 2.不符合“点对点”直达要求。6个县(市、区)共有1.54亿元未直接支付至最终收款人。 3.违规安排项目。20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无收益来源的基础设施项目。 (二)小微企业信用保证基金运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筹集信保基金11.68亿元,累计承保448.82亿元,在保105.06亿元,累计发生代偿1.57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信保基金在服务实体经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服务政府产业培育导向不突出。未按规定成立基金领导小组,产品没有很好体现优先支持中小型科技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如模具、玉贸保、进出口等累计承保额仅占1.2%。 2.营运管控有短板。主要表现为风控把握深度不够、产品设计存缺陷、监管有漏洞,如17个信保基金担保产品中有13个风控全权委托银行审核把关,承保额占比45%,代偿额占比58.2%;信保基金合作银行投放的贷款,利率超过原约定的基准利率上浮60%这一上限。 (三)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椒江农商银行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实施融资畅通工程以来,在丰富金融服务供给、助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融资综合成本未有效降低。截至2019年底,民营企业贷款利率未实现同比下降10%。截至2020年6月底,普惠小微贷款平均利率高于全国同期平均利率1.6%,涉农贷款平均利率高于该行同期平均利率0.3%,未实现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贷款比重提高目标。 2.供给方式有效性不明显。对民营企业票据融资支持力度不够,企业信用贷款占比呈下降趋势,无还本续贷方式助力小微企业防疫复产效果不明显。2020年上半年,采用无还本续贷方式发放的“续贷通”贷款额占当期新增贷款总额、惠及客户人数比例较2019年均下降。 (四)促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有效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降费减负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市区自来水公司在承接自来水接入工程时,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工程建设费用,如黄岩区自来水公司2021年4月向某企业收取红线外供水工程费用2.9万元。二是路桥区预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195.16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2062.44万元,截至2021年6月底仍滞留在财政非税账户未清退。三是全市各地招投标平台的CA数字证书不能兼容互认,导致2020年有3254家企业为参与不同县(市、区)的投标活动而购办2个及以上的CA证书,每个证书都需支付相关服务费,加重了企业负担。四是4个县(市)11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应免未免各种税费共计1443.51万元。 2.保证金违规收取、清退不到位。一是黄岩区住建局等2家单位违规收取目录外保证金723.94万元,黄岩区交通运输局在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后仍以现金收取了6家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28.85万元。二是38家单位应退未退198家企业保证金1816.84万元。 3.公平竞争机制不完善。一是4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以入围方式设置各类服务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形成不合理限制或壁垒,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审计后,3家单位已进行了清理。二是1家单位在审核各县(市、区)广交会展位分配方案时,未能较好体现绩效导向,更新率未达规定要求,整体变化小、分配不合理;评审确定企业二手车出口业务资格时,没有及时建立动态调整退出机制,未履行公示程序。 三、聚焦协调开放审计,助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主动助力“两智融合”,通过揭示一体化基础设施短板,及时发现事关竞争力的体制机制和功能短板,为提升中心城市新能级提好审计建议。 (一)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大项目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台州路桥机场改扩建等6个重点工程建设推进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认真贯彻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项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土地要素保障不到位。一是康桥国际学校台州校区项目二期未供用地67亩。二是台州路桥机场进场道路工程因土地问题,未取得《建设项目选址与用地预审意见书》,导致无法开工,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2.建设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为程序不规范、结算管理不到位,如镇海中学台州分校等3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初步设计批复存在较大差距,未按规定重新报批,没有同步明确建设标准并调整优化EPC合同总价;镇海中学台州分校项目应扣未扣和多付工程款257.15万元。 (二)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对朱溪水库、洪家场浦强排等8个重大水利项目的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县(市、区)高度重视重大水利工程投资建设,积极统筹要素保障,有效落实攻坚责任,为提高全市的防洪排涝能力,统筹保障水资源供给,作出了积极贡献。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建设进度滞后。三门县东屏水库工程项目原计划2019年12月完工,截至2020年6月底仅完成总工程量的1%;温岭市南排工程计划于2023年9月完工,截至2020年6月底仅完成概算投资的4.5%,主体工程基本未实施;临海市大田平原排涝一期项目改线公路工程工期超过合同约定720天。 2.工程结算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管理不严。临海市大田排涝工程建设指挥部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回石渣款500余万元(按市场价估算);台州市朱溪水库公司违规签订补充协议造成增加材料调差费用191万元。二是征迁补偿审核把关不严。朱溪水库等4个项目多支付补偿款416.76万元,违规安置3.5间宅基地、3.5亩生产用地,多补偿企业搬迁费99.13万元。 3.工程管理履职不到位。工程变更程序不规范,监理、代建单位质量管控不到位,合同质量条款执行不严肃。如临海市东部平原排涝项目在初步设计未获批准情况下进行了施工图审查。 四、聚焦绿色共享审计,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 以推动共同富裕、提高民生水平、实现生态和谐为目标,推动各项惠民政策落地生根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加快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家园提供审计支撑。 (一)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围绕乡村产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内容,组织开展了温岭市乡村振兴政策落实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温岭市政府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政策扶持,乡村振兴战略有序有效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控不到位。6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内容无测土配方、客土回填等地力提升举措,农田区块机械化作业水平提升不明显;多计项目面积95.7亩;抽查3个项目非粮化面积占比达22.5%。 2.乡村产业发展推进力度不够。温岭市南部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项目未按调整方案实施,无法按期验收,造成340.6万元资金闲置;滨海葡萄等特色农业尚未形成“种植、加工、营销”全产业链;2018至2020年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不足200户的分别有26家、26家、29家;2020年,农业保险深度仅为0.7%,农业保险密度仅为128.6元/人。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短板。2020年第4季度抽检生活污水处理水质合格率仅为49.3%;部分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产出物不合格,不符合有机肥料相关指标要求;乡村美丽河道游步道沉降,缺乏管护措施。 (二)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参保管理有待加强。7个县(市、区)有941名低保、低边、特困人员未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个县(市、区)有6名被征地农民违规一次性补缴至16岁之前。 2.财政补助政策未落实到位。8个县(市、区)共有805名低保、低边、特困人员未享受参保财政补助。 3.基金支付管理有漏洞。全市向395名已死亡人员支付了养老保险待遇270.45万元,其中153人死亡一年以上仍在发放;7个县(市、区)有175人重复享受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等多个养老保险待遇;1098名死亡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共计1247.25万元未及时清退。 (三)全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医保政策,积极推进医保制度体系建设、支付方式改革,服务质量和基金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基金筹集管理不到位。台州湾新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4005.05万元未及时拨付。4个县(区)少收退休人员一次性补足20年医疗保险费13.62万元。 2.违规支付费用和待遇。6个县(市、区)违规向38家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不合规费用7.42万元,向26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保待遇8.3万元、生育津贴2.75万元;8个县(市、区)重复报销16人医保待遇14.3万元。 3.违规收费。30家定点医疗机构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方式,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141.92万元。 同时,还对市本级和5个县(市、区)2016至2019年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主要存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落实不到位、未及时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擅自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增发对象扩大到机构托养的全体残疾人、残疾人创业贷款全额贴息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四)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对黄岩、路桥、临海、仙居等4个县(市、区)的审计结果表明,各地人民政府积极贯彻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有力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通过审计,有力推进了政策责任的落实落地,揭示了损失浪费和房屋征收补偿环节漏洞,严肃了财经纪律,降低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成本,收回各类违规违纪资金2041.69万元,有效地规范了建设、分配和管理,更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住有所居”。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目标任务未及时完成。一是黄岩区1000套棚改项目、临海市400套棚改项目开工任务未完成,路桥区621套棚改项目基本建成任务未完成。二是黄岩区南区羽山村一期安置房工程开工超过三年未建成,路桥区飞龙湖1号小区棚改等3个项目工期逾期两年以上。 2.公租房分配和管理不规范。4个县(市、区)未落实有效的公租房动态监管和退出机制,向144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分配了公租房。黄岩区、路桥区已分配的53套公租房闲置6个月以上。黄岩区、仙居县未及时收缴公租房租金和物业费81.6万元。 3.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仙居县二中北侧安置区块项目审批程序不合规,建设规模调整后,没有同步明确建设标准并调整合同总价。黄岩区岙岸临时过渡房工程多结算172.32万元。临海等3个县(市、区)多安置806.77平方米、多补偿450.93万元。临海下洋岩村安置房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未按图施工。 另外,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延伸审计了140个村、72个项目,揭示了村级组织自治水平有待提高、民生保障还存短板、财政扶持项目绩效不理想等问题,指导实现了村级财务审计全覆盖。 五、聚焦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紧盯公共资金使用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对5家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2家县级党委部门共计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其中1名领导干部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统筹谋划,认真履职尽责,有力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改革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到位。7家单位存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决策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落实行业政策不到位。3家单位未严格执行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存在政策不完善、绩效导向不明显、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 (三)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1家单位对下属单位薪酬考核监督不够有力、投资风险管控不严;1家单位下属单位通过虚开发票等方式套取资金14.5万元,用于支付工程师证书借用费等;2家单位财务管理不严,内部控制失效,存在公款私存涉嫌挪用等问题。 (四)落实水资源管理责任有欠缺。1家单位对建设项目批后监管不到位,69个项目水土保持设施未及时验收、20个不合规项目未及时开展整改督查;水资源管理相关资金征管不够到位。 六、聚焦清廉台州建设审计,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34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3件、公安机关3件、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8件;反馈办结移送案件15件,立案审查中4人,处理2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人、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9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共资源管理领域。共移送问题线索12件,主要涉及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虚开发票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私存、挪用公款等问题。 (二)工程建设领域。共移送问题线索11件,主要涉及骗取征地安置补偿费,项目违规发包、支付审核把关不严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公职人员参与房屋征迁相关获利活动等问题。 (三)国有企业领域。共移送问题线索11件,主要涉及公职人员在资产评估、投资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 七、聚焦系统整改,更好发挥审计监督治理功能 全市两级审计机关积极实施“审计效率提升年”,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审计,进一步发挥审计治理功能,合力统筹推进“立即改”与“长远立”。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20年度市审计局审计发现的507个问题,除去未到整改期的122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39个17.43亿元,促进建立制度68项,追责问责20人;2020年度剩余未整改到位的46个问题和2019年度未整改到位的8个问题,共54个问题,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将加大整改力度、持续推进。通过审计,预算管理明显规范,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资金绩效更加重视;政府投资基金再造制度、再造流程,进一步强化引领带动功能,规范运营管理;国资国企改革逐步深化,清廉国企建设有力推进,风险责任意识得到加强,有力推动政府性企业向市场化企业转型。 (一)上下联动抓整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李跃旗书记、吴海平市长亲自推动“重大审计问题清单”高标准、严要求整改,就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提出要求、作出批示47次。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下发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倒排整改时间;并对12家单位审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和粮食安全政策落实两个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了跟踪监督,督促建立了《产业基金投后管理规程》《产业基金内部操作规程》《市本级储备粮轮换定价办法》等制度。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坚持即审即改,审计过程中纠正了税务稽查经费“收支挂钩”问题,上缴财政沉淀资金2684.55万元。市金融办针对信保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先后草拟《台州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实施意见》、修订《台州信保基金管理办法》、研究起草《信保基金管理体制顶层设计方案》。重大水利项目问题整改过程中,市朱溪水库等4个项目已收回多支付的补偿款410.78万元,扣回191万元材料调差费用。椒江农商行出台34项制度,全面整改了融资畅通工程审计问题。市审计局对近3年来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系统、全面的整改“回头看”,把整改文章做在问题萌芽状态,出台《审计整改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审计跟踪、部门联动、公开倒逼”的整改工作合力。 (二)点上问题面上整改。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审计一项、自查一批、教育一片、健全一制度、提升一系统”。市政府高度重视推动解决问题,专门召开“加快一体推进财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部署会,印发“面上十大问题自查清单、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两张负面警示清单、审计结果报告的整改清单”,建立“审计点上问题面上研判、系统整改全面提升”机制,推动促进源头治理。市审计局坚持一查问题、二查原因、三查责任、四开处方,推动压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会计法主体责任,完善审计成果运用机制。如通过发现点上问题,进行面上排查,推动收回滞留在派遣公司的劳务用工社保费减免资金1000余万元。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按照审计整改“三个坚决不放过”要求,继续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扎实推进问题彻底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助力推进我市财政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并按要求于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系统思维,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衔接区域规划、专项规划和政府债务防控预测,科学编制三年滚动预算,提高预算统筹效率。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做细做实事前绩效评估,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加强执行考核,落实结果应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实现资金安全高效。建立健全存量资金“定期清理、限期使用、超期收回”长效机制,防止资金沉淀闲置;及时清理往来款,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规范公款存放。建立健全资金监控机制,加快推进数字化改革。推进预算信息共享,强化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的考核。加强项目与预算的协同,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决策、统筹全要素保障,有效规范管控合同、质量、结算、进度、验收,及时办理竣工决算。提高资金需求与项目支出进度的匹配度。 三是强化部门预算管理,规范预算执行约束。健全完善财政制度,加强财经纪律教育,严格收入管理,依法征收非税收入并及时足额上缴。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严禁超预算、无预算、虚列支出、虚开发票等行为。加强政府采购的质量、数量和服务保障的验收。 四是强化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防范责任风险。科学评估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有效建立运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等基本制度,健全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实现内部控制体系全面、管用、有效。建立重大损失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堵塞漏洞,确保资金资产和投资安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有效管控下属单位风险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公平择优、管控可循,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性工程EPC总承包模式。 五是强化常态化经济体检,努力实现治未病。每年度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编发“面上问题自查清单,行政事业单位、各县(市区)和国有企业负面警示清单,审计结果报告问题整改清单”,落实自查、对照、整改,久久为功,强化源头治理。坚持审计查问题必查责任,把预算法、会计法规定的责任真正落实下去,把问题整改在审计前,把经济责任落实在未审时,推动财政治理能力走前列当示范。 六是坚持市场化导向,实现国企改革提速增效。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定位,贯彻落实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优化资本布局,重塑资本纽带,有效防范债务风险、信用风险和资产损失。推动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实施必要的定期轮岗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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