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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3-2414:3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台州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31日起,对台州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至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重点审计台州市统计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相关情况。

二、审计时间:2022年3月31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市审计局联系,举报电话:0576-88511087;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76-88510009。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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