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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
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3-11-1509:3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2023年8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

台州市审计局局长  王建军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市审计局组织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市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一年来,全市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充分发挥审计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作用,审计监督现代化先行迈出坚实步伐,为我市以“三高三新”标志性成果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提供了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市审计机关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152个,查出违规和损失浪费资金4.60亿元,应上缴财政及归还原渠道4.48亿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3.23亿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94项,被采纳审计建议486条。

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级财政运行情况总体较好,各地各部门稳企业、增动能、补短板、惠民生,深入实施“八八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共同富裕先行和市域现代化先行”的实干实效,实现了经济平稳运行、发展质量稳步提升、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积极财政政策措施持续强化。坚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挖潜增效,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75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6.6%,税收占比达80.7%。因地制宜出台23项稳进提质政策“组合拳”,全市落实新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优惠295.80亿元。“政采贷”全市授信规模9.55亿元,给予中小企业灵活有力的金融支撑。新增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353.49亿元,积极保障1430个总投资达2826.28亿元项目建设。

——重点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高。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市民生支出636.66亿元,增长15.3%,占财政支出76.3%。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市教育投入174.70亿元,增长10.5%。疫情防控和医疗卫生发展等投入资金48.52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标准增长5.4%。1.94亿元资金用于促进就业、支持职技融通改革。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同比增长30.5%。48.33亿元资金助力乡村“五大提升”行动。55.80亿元资金用于城市有机更新、垃圾分类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等。

——产业升级支持力度持续优化。积极统筹财政、金融政策工具,全市科技投入26.86亿元,增长21.3%。设立100亿元临港产业带母基金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落实资金1.95亿元。8.37亿元人才发展资金助力实施引人留人行动。4.08亿元资金推动台州城市大脑建成投用及数字化改革。

一、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贯彻落实新修订审计法,围绕主责主业,持续开展财政资金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促进政府部门减少财政资金沉淀,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公共服务供给,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持续夯实财政治理能力,政府财力得到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到位,财政运行总体平稳。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254.21亿元、支出合计254.21亿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170.96亿元、支出合计170.96亿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60亿元、支出合计1.60亿元,收支平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9.46亿元,支出36.08亿元,本年收支结余3.3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一是“先有项目后安排预算”未落实到位。如对已超出储备有效期的10个项目安排预算6.13亿元;214个项目预算支出未全额纳入项目库,安排数大于项目库金额。二是部分预算安排依据不充分、统筹不够。如市级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废止,发明专利补贴标准依据缺失,仍安排预算0.10亿元;规划课题类已安排0.10亿元专项经费,仍通过部门预算重复安排规划经费0.18亿元。三是部分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追加预算现象突出。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当年追加预算0.81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5.3%。

2.财政资源统筹不够。一是非税收入2.02亿元未及时清算缴库纳入预算管理,最长滞留1年以上时间。二是部分财政专户结存资金未收回统筹使用。三是部分重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未筹集到位。

3.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完整准确。如本级预算周转金规模和使用情况、财政专户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内容,未纳入决算草案。

4.与下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需进一步深化。如台州湾新区的财政结算体制及事权划分需进一步优化。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对6个市级部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各项经费支出控制总体较好,过“紧日子”意识进一步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一是1个部门在2022年中央、省级分配项目资金及上年结转资金较多的情况下,仍在当年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同类资金,导致年底农民培训项目资金结余177.36万元。二是4个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安排不科学,有6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60%,其中15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

2.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专项资金补助文件分配标准不明确,补助制度缺乏刚性约束。二是1个单位项目经费支出存在专项经费混用、横向科研支出挤占国库经费、列支无关费用等情况,涉及金额171.34万元。

此外,2022年度全市审计机关对21个乡镇(街道)2021年度的财政决算进行了审计,覆盖面16.3%。审计发现乡镇财政管理存在预决算编制不科学、收入管理不规范、财政支出管理不严格、预决算公开不到位、资金管理绩效不高、资产管理不规范、拖欠工程款、超标收取保证金等八方面主要问题,截至目前除个别问题需分年度持续整改外,其余已完成整改。

二、重大政策和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全市审计机关坚定不移深入贯彻“八八战略”,把各项审计工作融入“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三条路径上去思考去谋划去推进,有力有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一体部署、一以贯之。

(一)“强力推进创新深化,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积极拓展数字经济新赛道,加快公共服务优质化、均衡化集成落地,在一体把握中推进“一号发展工程”提档升级。

1.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审计情况。审计了民生实事项目和4个市级部门的数字化改造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数字化平台数据不互通。如管理职业技能培训的2个数字化平台数据未互通,造成4个县(市、区)74人次申领补助次数超规定上限。二是数字化应用场景使用绩效不佳。4个县(市、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感服务智能终端场景存在闲置浪费。三是部分数据安全缺乏保障。如台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系统未基于政务云平台开发,系统数据存储在第三方互联网公司服务器。

2.民生实事优享工程审计情况。组织对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托育服务日常监管存在盲区。部分早教机构、教育咨询公司等开展托育服务后,未向卫健部门登记备案,处于监管盲区。3个县(市、区)有21家托育服务机构未登记备案。二是“残疾人之家”保障不到位。2个县(市、区)“残疾人之家”运营补助费未达市级补助标准;4个县(市、区)23家“残疾人之家”专职管理人员数不达标。三是老旧小区改造对群众需求把握不精准。2个县(市、区)有9个项目未将水或电气等基础设施内容列入改造范围。

3.市区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组织对市区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的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的分配管理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不规范。二是职业技能资金审核把关不严。三是补贴对象认定不精准。

(二)“强力推进改革攻坚,统筹促进高水平共富”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坚决扛起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使命担当,大力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加快缩小“三大差距”,不断深化山区县跨越式高质量发展,城乡活力竞相迸发,共富成果可及可感。

1.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市委审计办和市审计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审计实施意见》,将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嵌入各个审计项目中实施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投标程序违规。二是政府采购不合规。三是工程款项支付不及时。

2.推进新农村、新农民、新产业“三新”共富道路审计情况。审计调查了2个县(市、区)的新农村、新农民、新产业相关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不强。二是惠农惠民资金落实不理想。三是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程度低。

3.山区县融合发展审计情况。重点对山区26县中的天台县高质量发展情况开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发展目标设定、执行不到位。二是“抱团消薄”强村项目作用发挥不佳。三是部分产能闲置未有效盘活利用。

(三)“强力推进开放提升,统筹打造高能级城市”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各单位大力实施“一号开放工程”,锚定目标加码发力,主动作为多方聚力,积极增强中国式现代化新动能,助推经济运行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1.打造高能级城市省集中开工项目审计情况。审计调查了33个总投资512亿元的省集中开工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项目准入把关不严。3个省集中开工项目申报时虚增总投资额,涉及金额4.74亿元。

2.招大引强突破行动审计情况。依托3个审计项目中招商引资相关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招引落地缺乏统筹。二是招引项目违规转租。三是对部分投资目标未完成的项目,未依照招引协议内容收回已兑现的奖励资金。

3.高水平开放行动审计情况。依托2个审计项目中对外开放相关审计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工作未按期推进。二是口岸扩大开放工作进度滞后。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行政事业、企业和自然资源等三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22年底,市本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期末数326.3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一是14个单位将服务器、防火墙等硬件资产和数据库信息服务年费记成无形资产,涉及金额793.35万元。二是3个事业单位资产账和财务账余额不一致,2个单位原值573.78万元固定资产找不到对应实物。

2.资产统一管理不到位。一是2个已撤并单位资产未合并到新单位,原值400余万元的固定资产登记在原撤销单位。二是1处办公用房未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3.资产使用效益不高。一是2个项目完工验收后未启用,涉及总造价770.33万元。二是1个单位对体育场馆使用效益缺乏监管,致使部分足球场被合作方违规用于营利性培训。

(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了台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台州市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台州日报报业传媒集团和原台州广播电影电视集团等4个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经营决策和管控不当。一是1个单位未评估下属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直接确定股东分红金额等国有股权重大事项,存在国有资产损失风险。二是1个单位未经审批增加项目建设内容,涉及金额3945.78万元。三是1个单位下属全资子公司存在重大资金管理漏洞,致公款私存451.05万元。

2.部分房产资源闲置。一是2个单位共10处房产处于闲置状态,总面积约2936.57平方米,其中5处房产闲置3年以上。二是1个单位下属公司2处房屋闲置近1年。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项目共10个,涉及被审计领导干部16名,结合市区两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表明,全市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态势良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源利用管控不够到位。一是市国土空间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管理的1.69亿元补充耕地指标未纳入国有资产报告。二是2个县(市、区)2个乡镇(街道)部分改造耕地存在抛荒弃耕现象,涉及面积370.49亩。三是部分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审批或登记备案。

2.部分目标任务未如期完成。一是3个县(市、区)3个乡镇(街道)土地综合整治任务未完成。二是2个县(市、区)生态保护任务进展缓慢。

3.环境污染治理绩效不足。一是2个县(市、区)污水治理不到位,河道水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2个县(市、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管理不合规,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四、经济责任审计和重大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聚焦权力规范运行,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

(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先后对4个市级部门、2个行政事业单位、2个市属国企和1个县级部门共计11名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领导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较好,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1.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同程度打折扣。7个单位“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同程度打折扣,涉及6782.45万元大额资金支付、1.30亿元内部预算调整、1358.94万元物资储备计划等事项未经集体决策,另有674.60万元资金存在先使用再后补集体决策程序现象。

2.落实重点工作任务力度不够。4个单位未完成年度重点任务和“十三五”规划部分目标。

3.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4个单位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够严格,导致出现大量生效空白合同遗失、违规接受管理对象财物、加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市审计局共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3件,其中移送纪委监委20件、公安机关1件、相关主管部门2件。反馈办理办结移送案件21件(其中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移送案件办理办结14件),立案审查10人,处理3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3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19人、警示提醒约谈1人。

1.民生实事领域,违规方式更加隐蔽多样。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7起,主要表现为: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收受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财物、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违规收取劳务费等。

2.国有资产领域,资产流失成为主要“出血点”。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4起,主要表现为:在土地返租管理和营业房招租管理中涉嫌履职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

3.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触及“红线”现象依然存在。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4起,主要表现为:违规发包评估业务、骗取或多付补偿款、公职人员与相关利益人资金往来等。

五、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推进情况

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样重要,必须一体推进。近年来,审计整改工作依托“重大审计问题清单”,权威进一步树立,效率进一步提升,成效进一步凸显。上年度至今,审计查出问题共计617个,其中,要求立行立改的问题382个、分阶段整改的问题185个、持续整改的问题50个,按期整改率达100%。市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累计批示审计整改工作22次,一体推进审计整改成果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突出“全链条”管控。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推进审计整改由传统的“单兵作战”向“多兵种联合作战”模式转变,完善审计整改全链条监督体系。同时借助审计整改一体化智能管理系统,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整改方案推进全量问题整改,持续动态跟进并确保逾期整改率为零。

(二)突出“联动式”督导。构建“市县审计联动督导”机制,根据具体审计问题的归口条线,抽调市、县两级审计机关的业务及整改科室骨干,组成专项督导小组,市级主抓目标敲定、举措优化,县级主抓节点落实、挂图跟踪,一旦发现问题整改进度滞后,两级联动、迅速研判、及时协调,跑出整改淤堵清理加速度。

(三)突出“实地化”指导。针对新纳入清单的问题,由市委督查室牵头、市审计局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共同组成整改方案综合指导组,到问题一线实地走访,找准“病灶”,探明“病因”,深挖“病根”,再提出有针对性的优化建议和举一反三意见。多次配合省人大财经工委、省审计厅开展实地整改督查,推动体制机制难题和历史遗留问题整改,整改经验入选省级分清单正面典型案例3个。

六、审计建议

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不快,新兴产业体量不大,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不够,优质民生供给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等。对标“三高三新”奋斗目标和“打造十大成果”“实施十大行动”“推进十大改革”等工作部署,我们要进一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奋力谱写新时代践行“八八战略”台州篇章。为此,审计提出如下建议:

(一)坚持政治引领,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在“国之大者”上,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紧扣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打好畅通经济循环和持续扩大内需组合拳,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经济大省要勇挑大梁”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台州落地生根。在“省之要者”上,以创造性贯彻落实、创新性转化发展推动“八八战略”在台州走深走实。聚焦三个“一号工程”“十项重大工程”“8+4”经济政策体系等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构建新一轮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在“市之重者”上,紧扣“迎接三十周年、奋进三高三新”主题,增强市委市政府三个“十大”决策部署执行力,走深走实“创新、改革、开放”三条路径,一体贯通“坚持一条道路、推进‘两个先行’、深化‘三高三新’”。

(二)坚持绩效评价,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从“面”上健全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实现政策制定与地方财力、预算编制有效衔接,提高重大政策和项目科学决策水平。从“点”上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做好与预算编制的衔接,加大实有资金账户清理力度,盘活沉淀存量资金。从“线”上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断优化支出结构,更好地保障重点支出。同时进一步规范对下转移支付管理,切实增强市县统筹使用财政资金能力,推动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三)坚持居安思危,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隐患。财政领域,着力防范债务风险,强化政府专项债券投后管理,确保按时足额还本付息,严控各类违规举债行为,筑牢防范化解债务风险“防火墙”。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做大社保储备资金“蓄水池”。国有资产领域,健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和运营监管体制,细化“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和操作规范,盘活用好国有资源,加快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历史遗留问题,抓好重点环节管控,切实管好用好国有资源资产。自然资源领域,强化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利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加快生态修复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四)坚持力量融合,深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以“人大质询”提效,深化审计项目计划与人大监督计划对接机制,在重大审计问题整改中探索引入“人大质询”手段,结合人大述职评议考量,增强协同监督刚性约束。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审查、调整和批准市级预算决算草案的参考要素,借人大监督力量助推审计问题整改向纵深发展。以“纪审联动”固本,深化沟通联络、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处置结果反馈等协同机制。以“巡审联动”赋能,充分发挥巡察监督权威性和审计监督专业性优势,推动实现“1+1>2”叠加效应。以“组织人事”聚力,用好用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推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结果作为考核、任免、奖惩干部的重要参考。

本报告反映的问题,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律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纪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政策、法规和制度方面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结合相关改革统筹研究解决。

下一步,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督促有关单位和地方扎实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并按要求于年底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审计整改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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