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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审计局对专项审计调查台州市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推进情况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9-1815: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台州市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推进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必要时将追溯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至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调查范围及内容:

        以我市列入2023年省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清单为基础,重点审查“县中崛起”结对帮扶情况、零工市场建设投用情况、新改扩建规范化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情况、乡镇(街道)老年大学建设投用情况、 惠民保参保情况、养老机构“阳光厨房”建设情况等事项。

        二、审计时间:2023年9月18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审计期间,如需向审计组反映被审计单位问题的,可与市审计局联系,举报电话:0576-88510893,电子邮箱:yushengdi03@163.com ;如有审计人员违反纪律问题的,可向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纪检监察组反映,举报电话:0576-88510863。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台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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