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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3号公告:台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2年度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1-1109: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3月15日至5月26日,对台州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2年度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源统筹管理有待加强。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历史遗留的财政暂付性款项未明确消化方案。

(二)预算支出管理有待规范。部分预算安排依据不充分;代编预算未及时落实到部门和项目;专项资金追加预算现象突出;一般公共预算超范围安排国有企业资本金。

(三)预算绩效管理有待完善。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未形成闭环;绩效监控力度有待加强。

(四)财政报告编报有待规范。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不准确;补充耕地指标未纳入国有资产报告。

二、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并提出加大财政统筹力度、强化预算规范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质效等审计建议。

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出台2项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将非税收入和结余资金收缴国库,进一步规范了预算支出管理、完善了财政报告编报。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台州市财政局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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