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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6号公告:台州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8-2710: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台州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8月9日,对2022年度、2023年度台州市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2至2023年,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政府共对43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实际支出22079.16万元,其中:椒江区改造老旧小区11个,实际支出6303.43万元;黄岩区改造老旧小区21个,实际支出12309.63万元;路桥区改造老旧小区11个,实际支出3466.10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政府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推动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居住环境有了较大改善。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政府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政策落实、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项目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政策落实存在的问题。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执行不到位;项目前期谋划不到位,民意调查不充分;违章建筑整治管理不到位;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未建立。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使用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列支评估费用、宣传费用等。

(三)项目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4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合同履约监管不严格;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从强化政策落实、落实资金保障、严格履约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积极落实整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台州市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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