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违规行为 | 法律依据 | 法定处罚标准 | 裁量情形 | 裁量幅度 |
1 |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和本条例的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 | 对被审计单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阻碍检查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在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处罚之后,拒不改正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被审计单位违反审计法的规定,拒绝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检查的,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在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处罚之后,拒不改正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2 |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 定财务收支的,有违法所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法所得占该事项金额5%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 |
违法所得占该事项金额5%以上20%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违法所得占该事项金额20%以上50%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2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2 |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 定财务收支的,有违法所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法所得占该事项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上4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违法所得占该事项金额100%以上的,或者第十二条所列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违法所得4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3 | 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财务收支的,没有违法所得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轻微; | 免于处罚; |
情节一般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较重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严重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4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情节特别严重的。 | 对被审计单位处以4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