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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4号公告:台州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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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6月18日,对台州市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2022年度,市农业农村局及其下属8家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安排7998.77万元(包含上年结转415.86万元),年中调增104.39万元,全年合计收入8103.16万元。全年预算支出执行数为6869.06万元,执行率为84.8%,其中基本支出4845.54万元,执行率为92.7%,项目支出2023.52万元,执行率为70.3%。年末结转结余176.85万元(不含年末财政已收回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农村局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总体规范, 但仍存在结余资金管理不合规、预算执行率偏低、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纠正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结余资金管理不合规;二是未统筹安排项目经费预算;三是部分项目经费预算执行率低;四是部分预算资金下达不及时;五是往来款未及时清理。 (二)预算支出管理方面的问题。一是合同控制不严格。二是部分采购招标流于形式;三是个别建成项目未及时启用;四是支付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专家费。 (三)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二是固定资产账账、账实不符;三是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台州市审计局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加强预算编制、资金支出及固定资产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及内控管理水平,提高资产使用率等审计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农业农村局积极落实整改,清理了结余资金以及往来款,加强预算与合同管理的学习,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并开放了农业展示馆,将应急指挥中心纳入日常使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农业农村局自行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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