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辅助 进入关怀版 | ||
2024年第5号公告:台州市海塘安澜工程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11月10日,对台州市海塘安澜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本次专项审计调查涉及5个县(市、区)、20个海塘安澜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1月底,20个海塘安澜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35.8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19.75亿元,其中:14个项目已完工,计划总投资6.61亿元,累计完成投资额5.90亿元;6个项目正在施工,计划总投资29.21亿元,已累计完成投资额13.85亿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台州市、县两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全面部署海塘安澜建设,推进海塘安全提标、生态提质、融合提升, 优化海塘布局,拓宽海塘价值,提升台州市抵御海洋灾害能力。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沿海各县(市、区)在海塘安澜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落实、项目统筹推进管理机制、项目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政策和决策部署推进落实方面。 1.海塘“三化”管护效果与目标有差距。 2.落实项目法人制不力。 (二)统筹推进管理机制方面。 1.海塘项目统筹协调不足。 2.要素保障不到位,影响海塘项目建设进度。 3.工期延期项目4个。 4.海塘堤坝运行管护不到位。 (三)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1.招投标管理不规范。 2.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履职监管不到位。一是5个项目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二是4个项目参建单位关键岗位人员不在岗或到岗率低于合同约定,未按合同约定进行人员变更。三是2个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 3.合同履约不到位。一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不到位。二是工程进度款支付和工程结算审核把关不严。三是履约担保失效未重新收取。 4.政策处理费拨付不规范。一是政策处理费未分摊纳入工程成本。二是征收评估工作存在漏洞。 三、审计整改情况 台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椒江区人民政府、临海市人民政府、温岭市人民政府、玉环市人民政府、三门县人民政府等积极落实整改。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椒江区人民政府、临海市人民政府、温岭市人民政府、玉环市人民政府、三门县人民政府自行向社会公告。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