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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8号公告: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5-11-2414: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台州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台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2月3日至2025年2月14日,对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市综合执法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

(一)基本情况

市综合执法局为市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内设9个处室,3个非独立核算参公事业单位,1个直属机关党委,下属三家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024年,市综合执法局及三家下属预算单位年初预算安排11179.47万元(不含自有资金150万元),年中调增689.58万元,调减603.35万元,2024年合计收入11265.70万元。2024年全年执行数为11164.27万元,执行率为99.10%。其中基本支出执行数为5414.15万元、项目支出执行数为5750.12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综合执法局及三家下属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基本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总体规范,但仍存在工程费用审核不严、部分资金使用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工程费用审核不严。

市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支付工程进度款时审核不严、未发现部分工程或者苗木综合单价高于预算综合单价或计量数量多于实际验收数等问题。

(二)部分资金使用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要求。

1.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市综合执法局及三家下属预算单位,未落实台州市财政局关于“禁止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自身绩效管理工作开展评价”的规定,购买预算绩效评价咨询服务。

2.PPT委托第三方制作。市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未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减少不必要开支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公司制作PPT汇报材料。

3.电话费存在虚高。市综合执法局(包含新区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固定电话空置率高,电话通话费套餐未按需求购买。

4.打印租赁服务合同约定不合理。市园林市政环卫服务中心集中打印管理方案租赁服务合同约定不合理,造成打印费增加。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1.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市综合执法局未有效保管固定资产,相机等资产账实不符。

2.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市综合执法局及市智慧城管中心未按规定登记固定资产,存在资产名称登记不规范、资产合并登记等问题。

(四)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费超标。

台州市“城市大脑”综合执法场景应用4个子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费过高,超过台州市财政局规定的总运维费上限。

(五)内控制度不健全。

截至2024年底,市综合执法局尚未出台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性文件、合同管理、内部审计等规定。

三、审计整改情况

台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综合执法局积极组织力量落实整改,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出台相应规章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浙江省审计条例》等规定,具体整改结果由市综合执法局自行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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