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各市、县(市、区)审计局: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现将我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宣布废止的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今后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在现行继续有效和新增的规范性文件范围内进行。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浙江省审计厅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浙江省审计厅 2023年5月30日 附件 浙江省审计厅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统计表 文件制定单位名称 | 浙江省审计厅 | 纳入清理范围的文件 | 总计18件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一、继续有效的文件(合计12件) | 浙审法〔2010〕88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厅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厅本级) | 浙审法〔2011〕15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审计厅规范审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全省) | 浙审金〔2012〕10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金融机构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浙审外〔2013〕48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意见 | 浙审人〔2018〕78号 |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的通知 | 浙审办〔2018〕10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公款竞争性存放实施细则的通知 | 浙审法〔2018〕124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的通知 | 浙审投〔2019〕6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投资项目预算执行审计实施细则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 浙审办〔2020〕3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聘请外部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审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浙审法〔2020〕5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特约审计员工作办法的通知 | 浙审法〔2022〕38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审计听证程序操作办法的通知 | 浙审人〔2022〕109号 | 浙江省审计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浙江省正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江省高级审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 | 二、废止的文件(合计6件) | 浙审法发〔1999〕92号 | 浙江省审计听证程序操作办法 | 浙审责〔2012〕69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的通知 | 浙审办〔2013〕70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审计机关信访工作的意见 | 浙审办〔2013〕94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信访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浙审办〔2013〕95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印发举报中心办事规则的通知 | 浙审法〔2021〕43号 | 浙江省审计厅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注:以上文件列入已废止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